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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5-15 20:12:34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海德(301318)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文杰 联系电话:0755-36876275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进 联系电话:0755-3687648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4 次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2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管政策解读、欺诈发行等违规处
罚案例、上市公司减持规定及案例
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3、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 是 不适用
4、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5、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7、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是 不适用
9、2020 年定向发行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承诺 是 不适用

11、发行申请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是 不适用

1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履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义务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2023 年 5 月 4 日,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限责任公司因薪酬奖励等问题收到北
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方正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前述决定指出,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在
以下问题:一是投行业务人员薪酬奖励
和递延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二是廉洁
从业管理不合规,相关业务费用支出管
理不规范。对于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方
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完
成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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