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7 15:34:03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
同步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郑晓曦、刘湘云、张志杰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