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2 18:57:36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10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8.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30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44 人。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4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8.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09%。公司监事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对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敬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日及上市日为 2023 年 3 月 6 日,向 332 名激励对象授
予合计 11,759.5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9、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日及上市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向 46 名激励对
象授予合计 2,9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11、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
13、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2024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5、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授予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 4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及上市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条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3,590,482,060.07元,比2022年营业收入
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3,160,965,396.94元增长了13.59%。因此,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业绩考核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
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个人绩效成就情况:
A 10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实际授
B 80% 予登记人数46人,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44名
C 50% 在职激励对象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核
D 0% 均为A,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
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