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0 08:00:3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 万股限制性股票。
2、鉴于公司 2023 年业绩未完全达标,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51
名在职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818 万股,回购价格为 3.1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合计回购数量为 8.6818 万股,涉及人数为 52 人。根
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为 3.16 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 3.16 元/股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上述回购注销所涉股数及人员名单已经核查,该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