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4-03-22 21:07:00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牛红军先生、汪吉女士、汪顺静女士分别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