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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有关(1)由UBS代表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每股H股7.5港元的价格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中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方所持有者除外)的有条件现金要约;及(2)建议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退市的要约文件

公告时间:2024-03-26 20:04:17
CIMC Vehicles (Group) Co., Ltd.
中集車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39
UBS代表本公司作出以
每股H股7.5港元(2)
的價格回購全部H股(中集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持有者除外)的
有條件現金要約
及建議H股自香港聯交所自願退市
H股回購要約現已可供接納
請按照要約文件(1)(3)所載指示進行操作
在首個截止日期接納H股回購要約的最後時間為
2024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
倘 閣下有意接納H股回購要約,
請填妥及交回接納表格。
臨時股東大會、H股類別股東大會及A股類別股東大會
將於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二時五十分於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蛇口太子廣場18樓1803室舉 行,以批准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
遞交H股過戶文件以符合資格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最後時間為2024年 4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
就臨時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提交代表委任表格的最後時間為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二 時五十分
無論 閣下是否能夠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請根據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 示填妥並交回表格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要約文件(1)。
倘 閣下對H股回購要約及 ╱ 或自願退市相關的行政或程序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熱線電話
+852 3953 7250或發送電子郵件至ir_cv@cimc.com(5)
附註:
(1) 本頁所用詞彙與日期為2024年3月27日的要約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要約文件可通過www.hkexnews.hk或www.cimcvehiclesgroup.com獲取。
(2) 待H股回購要約已成為無條件及受要約文件所載H股回購要約之條款及條件所規限,所提呈要約股份的代價的最終支付金額將扣除賣方的香港從價印花稅。
(3) 務請股東在決定如何就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投票以及是否接納H股回購要約之前,審慎考慮要約文件所載資料,包括「UBS函件」、「董事會函件」及「新百利函件」,並
在有疑慮時諮詢彼等之專業顧問。
(4) 本頁面由本公司發佈,不得在或向進行相關發佈屬違反相關司法權區的適用法律或法規的任何司法權區發佈。本公司董事對本頁所載資料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
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本頁所載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發出,且本頁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足以令本頁所載任何陳述具有誤導性。
(5) 為免疑慮,指定熱線電話或電郵賬戶不可亦不會(i)就H股回購要約及╱或自願退市的裨益或風險提供任何意見,或提供任何非公開資料或(ii)提供任何財務或法律意
見。 閣下如對本要約文件的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對H股回購要約任何方面、本要約文件及╱或隨附接納表格或代表委任表格或應採取的行動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已註冊證券 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的全部中集車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要約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和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 轉讓的銀行或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已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本要約文件應與隨附接納表格或代表委任表格(其內容構成本要約文件所載H股回購要約的條款及條件其中一部份)一併閱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要約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或代表委任表格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要約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或代表委任表格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CIMC Vehicles (Group) Co., Ltd.
中集車 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39)
有關
(1)由UBS代表中集車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出
以每股H股7.5港元的價格回購全部已發行H股
(中集集團及其一致行動方所持有者除外)的有條件現金要約;

(2)建議中集車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H股
自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願退市
的要約文件
中集車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顧問
獨立H股股東的獨立財務顧問
本封面頁所用詞彙與本要約文件「釋義」一節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UBS函件載於本要約文件第16至30頁,當中載有有關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的詳情。董事會函件載於本要約文件第31至48頁。新百利函件載於 本要約文件第49至86頁,當中載有其有關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的意見。
本公司謹訂於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二時五十分於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蛇口太子廣場18樓1803室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或 其任何續會,召開大會的通告分別載於本要約文件第V-1至V-2及第VI-1至VI-2頁。
不論 閣下能否親身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務請盡快將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指示填妥並交回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 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辦事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或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蛇口 港灣大道2號),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臨時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舉行時間24小時前交回。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 仍可依願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倘股東於遞交臨時股東大會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的代表委任表格後出席該等會議並於會上投票,則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已撤銷。
獨立H股股東應注意,如其不同意H股回購要約的條款,則可在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投票反對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如於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 有10%以上附帶於獨立H股股東持有的全部H股的票數反對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則H股回購要約將會失效,且H股將維持在香港聯交所的上 市地位。
H股回購要約的接納及結算程序以及有關資料載於本要約文件附錄一及隨附接納表格。H股回購要約的接納須盡快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2024年5月 2日下午四時正(或根據收購守則由本公司可能確定並公佈的較後日期及╱或時間)送達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 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任何人士(包括但不限於託管商、代名人及受託人)如將或有意轉發本要約文件及╱或隨附表格至香港境外任何司法權區,須於採取任何行動前就 此閱讀本要約文件附錄一「7.海外H股股東」一段所載的詳情。各海外H股股東如欲接納H股回購要約,須自行負責就此全面遵守相關司法權區的法 律法規,包括取得可能所需的任何政府、外匯管制或其他許可及任何登記或存檔,並遵守所有必要手續、法規及╱或法律規定。海外H股股東應 於決定是否接納H股回購要約時徵詢專業意見。
2024年3月27日
目 錄
頁次
預期時間表...... ii
重要提示...... 1
釋義 ...... 3
問與答 ...... 10
UBS函件...... 16
董事會函件...... 31
新百利函件...... 49
附錄一 - 接納H股回購要約的進一步條款及程序 ...... I-1
附錄二 - 本集團的財務資料 ...... II-1
附錄三 - 本集團的未經審計備考財務資料...... III-1
附錄四 - 本公司的一般資料 ...... IV-1
附錄五 -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V-1
附錄六 - 2024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告 ...... VI-1
– i –

預 期 時 間 表
下文所載時間表僅供提示,可能作出改動。時間表如有任何變動,本公司將作出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要約文件所載所有日期及時間均指香港日期及時間。
事件 日期及時間
本要約文件寄發日期及

接納期開始日期(附註1)......2024年3 月 27 日(星期三)
遞交H股過戶文件以符合資格出席
臨時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

並於會上投票的最後時間......2024年4 月 12 日(星期五)
下午四時三十分
本公司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以釐定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

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2024年4 月 15 日(星期一)
至2024年4 月 18 日(星期四)
(包括首尾兩日)
就以下事項提交代表委任表格的最後時間:

臨時股東大會(附註2)......2024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五十分
H股類別股東大會(附註2)......2024年4 月 17 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五十分
臨時股東大會及

H股類別股東大會的記錄日期......2024年4 月 15 日(星期一)
臨時股東大會......2024年4 月 18 日(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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