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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2024年4月

公告时间:2024-04-09 11:44:4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接受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概况...... 4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 4
三、主营业务介绍...... 5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6
五、发行人主要风险...... 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 8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况...... 14
二、本次发行的审批决策程序...... 17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9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21
第四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 22
第五节 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核查...... 24
一、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 24
二、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
的情形...... 2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业的关系...... 27
第六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29
第七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 3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XIANG CHEMICAL FIBER CO., LTD.
注册资本 1,466,727,778 元
法定代表人 邵长金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3 年 3 月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办公地址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 000949
电话号码 0373-3978861
传真号码 0373-3911359
电子邮箱 000949@bailu.cn
粘胶纤维、合成纤维、纱、线、纺织品的制造、染整等深加工和销
售;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对外服务;副产品元明粉的销
经营范围 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
对外供热及相应技术咨询服务。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
100%
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90%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1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注: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告了《收购报告书》,新乡市财政局将白鹭集团 90.00%
股权无偿划转至新乡国资集团。2022 年 8 月 15 日,上述股权划转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已办理完毕,新乡国资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股份数(股) 占总股 股份限售数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质 本比例 量(股) 状态 数量
新乡白鹭 国有法
1 投资集团 人 442,507,079 30.17% 63,076,940 质押 152,180,000
有限公司
中原资产 国有法
2 管理有限 人 195,326,785 13.32% - -
公司
3 曹伟娟 境内自 25,600,000 1.75% - - -
然人
香港中央 境外法
4 结算有限 人 19,658,063 1.34% - - -
公司
新乡市国
5 有资产经 国有法 13,026,000 0.89% - - -
营有限公 人

6 孙梅春 境内自 8,000,000 0.55% - - -
然人
7 张森箭 境内自 7,900,000 0.54% - - -
然人
8 林加祖 境内自 7,572,678 0.52% - - -
然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基金、
9 公司-国 理财产 6,974,900 0.48% - - -
金量化多 品等
因子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山东省财
10 金创业投 国有法 4,430,379 0.30% - - -
资有限公 人

11 其他股东 / 735,731,894 50.14% - - -
合计 1,466,727,778 100.00% 63,076,940 / 152,180,000
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为 43,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6%。
三、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纤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氨纶纤维和生物质 纤维素长丝。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 2017),公司业务属于“制造业(C)”之“化学纤维制造业(C28)”之“氨纶纤维制 造(C2826)”和“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C2831)”。
公司是中国纺织原料骨干企业,公司 2021 年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的市场份额
处于行业第一;随着近年来新建氨纶纤维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的氨纶业务规模、 技术水平步入我国氨纶行业的第一梯队。
公司主要产品是氨纶纤维、生物质纤维素长丝。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因 市场需求、产能建设等有所变动,其中氨纶纤维在报告期内产能规模和销量增加, 营业收入及其占比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氨纶 447,820.14 60.69 423,160.46 58.17 642,559.82 73.52
长丝 261,114.00 35.39 256,035.33 35.20 204,518.55 23.40
其他 28,940.42 3.92 48,246.78 6.63 26,971.10 3.09
合计 737,874.55 100.00 727,442.57 100.00 874,049.47 100.00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大信审字[2022]第 16-00001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 16-0000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大信审字[2024]第 16-0000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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