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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9 19:17:23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6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8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9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0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2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 14—85 页
四、附件......第 86—89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8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87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88 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89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1590 号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电集团)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热电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杭州热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固定资产的确认及计量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和五(一)1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杭州热电集团财务报表所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204,558.13 万元,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的 53.94%。
由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重大,且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涉及重大的杭州热电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固定资产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检查固定资产的状况;
(3) 实地勘察主要转固在建工程项目,取得工程的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检查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
(4) 复核管理层对主要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的判断方法,评价相关会计估计是否恰当;
(5) 复核当期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验证折旧计提的准确性;
(6) 评价管理层对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若存在减值迹象,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过程,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考虑预测所包含的假设是否恰当。
(7) 检查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五(二)1 和十四(一)。
杭州热电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热电、煤炭等产品的销售。2023 年度,杭州热电集团的营业收入为 328,958.74 万元,其中热电业务、煤炭业务的营业收入为 318,212.4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6.73%。

由于营业收入是杭州热电集团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客户签收单以及供电、供汽和工程结算单等;
(5) 结合政府部门有关电价的批文及其他文件,检查杭州热电集团销售定价政策,检查杭州热电集团销售定价是否与相关定价政策相符;
(6)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选取客户函证销售金额;
(7)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杭州热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杭州热电集团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杭州热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杭州热电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杭州热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杭州热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原系由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城投集团)
出资组建,于 1997 年 5 月 26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在杭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253930310D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40,010.00 万元,股份总数 40,01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7,90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2,11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热力生产与供应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供热及发电服务、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煤炭批发。产品和提供的劳务主要有:供热及发电服务、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煤炭批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
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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