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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9 20:02: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碧水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曜 联系电话:010-60838369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馨 联系电话:010-6083206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姚曜、汪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并查阅了持续督导期相关三会会议资料及相关披露文件,对上市公司高管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是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对外投资管理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不适用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不适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
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是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分析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公告,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3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9 月完成账户注销)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是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等记载的公司及股东的公开承诺,检查承诺实现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 现金分红:取得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支出凭证,与公司章程规定、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比对。
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公司出具的说明;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是否如实披露财务资助情况。经核查,公司 2023 年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情况。
3. 大额资金往来:取得公司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往来明细,并进行了抽查,检查其原始凭证。
4. 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了解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相关情况,并抽取部分重大合同,对交易对手方进行核查。
5、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款项,建议公司持续关注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及款项的回收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曜 葛 馨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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