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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必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4-22 21:28:52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德必易园 A 座 8 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 √
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议案》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俊先生、金德环先生、杨建强先生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祁述裕先生、范周先生分别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6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 7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 6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采用前述方式登记的请在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7:30 之前送达公司,主题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 至 11:
30,下午 13:30 至 17:3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德必易园 A 座 8 楼证券与
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冯治嘉
电话:021-60701389
邮箱:sec@dobechina.com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德必易园 A 座 8 楼,邮编:200050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7
2、投票简称:德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
6.00 √
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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