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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智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4-04-23 16:28:47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仅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 时-16 时。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2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726 鸿智科技 2024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游进代表董事会作《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公司2023 年整体经营状况及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并结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 2024 年的经营目标及重点工作进行了分析讨论。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俞俊雄)》(公告编号:2024-022)、《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杨闰)》(公告编号:2024-023)。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结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意见,并提出 2024 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归纳了公司 2023 年度各项主要财务数据,
并对主营业务收入、各项成本费用、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现金流量等指
标进行了分析。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预算编制的依据、范围及管理要求,结合所处行业及业务发展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并对预测的经营指标进行了分析讨论。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投融
资情况,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合计向银行申请整体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数,含银行所有投融资方式及产品,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何时点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及有效期内(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融资事宜。
具体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等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或资产抵押(含存货、房产、地产及其他资产)。以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为公司在银行办理整体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审议《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6)。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该议案分为 5 个子议案。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该议案分为 3 个子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4-043)。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
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九、十二;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十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卡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人应当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非自然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证明书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3:30
(三)登记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
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莹;邮编:524051;电话:0759-3836022;
传真:0759-3717800;邮箱:dos@hallsmart.com.cn;地址:广东省湛江
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
(二)会议费用:现场会议出席人员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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