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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3 19:59:05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518号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比德”)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山水比德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山水比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山水比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山水比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山水比德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昌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栋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0,1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80.23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10,323,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012,145.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91,310,854.49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F108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10,323,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10,778,814.30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8,233,300.00
减:截至 2022 年末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47,320,327.63
减:本报告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92,179,689.85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截至 2023 年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30,000,000.00
加:截至 2023 年末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1,057,594.93
加:截至 2023 年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322,768.39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292,191,231.53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292,191,231.53 元,其中,银行
存款余额为 292,169,883.59 元,证券账户余额为 21,347.94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储存、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淘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淘金支行 800273819509022 872,926.4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 391130100100122036 187,679,799.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口支行 120908265410106 79,569,001.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3602114029100091835 24,046,324.4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投资户 391130100100141019 1,831.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597522 15,847.7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159448 5,500.18
合计 292,191,231.53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8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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