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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4 17:52:5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峰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培锋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隆泰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目 工作内容
由于前期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
相关施工作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减
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得募投
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投资
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已于2024年3月4日分别召开第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30
日;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4)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2月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董监高履职规范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针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问题,保荐人将持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续 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之“5.现场检查情况”部分 投资进度,并督促上市公司
加快募集资金投入,以及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是 不适用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 是 不适用
份买回承诺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9.关于承诺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11.关于租赁房产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 是 不适用
纳的承诺
1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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