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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19:09:07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书
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 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含独立董事 3 人),实到董事 9 人,阮澍先生、
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洪葵女士为现场表决,赵海涛先生、刘波先生、李青原先生、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
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公司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0,248,068.5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66,946.4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44,598,105.86 元,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2,683,090.90 元;其中母公司 2023 年
度实现净利润 16,669,464.1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66,946.4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12,057,549.89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27,060,067.64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分别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由 6 名非独立董事投票表决,3 名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
梅建明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
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
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3 年末对
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
(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三)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 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4-02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3 点在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
武路 100 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决议;
4、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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