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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敬红)

公告时间:2024-04-25 23:43:55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于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原定任期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进行了换届选举,2023 年 6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监事
会成员。本人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起离任上述职务。
(一)个人履历
周敬红,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现任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轻工过程污染控制技术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目前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 项及广西重大科技专项 1 项;曾参与或主持多项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国家级自然基金项目等研究;发表学术论文 30 多篇,曾获“教育部高校优秀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
项;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周敬红 2 2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姓 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周敬红 6 2 4 0 0 否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与经营管理
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 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出席) (应出席/出席) (应出席/出席) (应出席/出席)
周敬红 1/1 不适用 1/1 不适用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定期报告、决算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计提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
阅,对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与安排,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
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任职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所审阅的董事会议案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并谨慎行使表决权。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调研及其
他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通过书面报告、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重要的经营信息。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本人在履职期内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3、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关联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不存在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
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提前换届选举工作,
提名、选举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具体如下: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1、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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