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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6:26:59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2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洪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6,075,424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绪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贾忠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来小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建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田振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董磊涛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洪亮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4月2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王洪亮先生将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
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相关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提名张洪涛先生、李绪勇先生、赵帅先生、贾忠振先生 4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等相关方面进行了审查,张洪涛委员回避表决,其余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董事会提名来小康先生、张宇先生、孙建华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因关联委员张宇、来小康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委员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委员人数不足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二分之一,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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