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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华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国茂)

公告时间:2024-04-26 18:36:27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国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参 实际出 以现场 以其他 委托出 投 应列席 实际列 出席
加董 席董事 方式参 方式参 席董事 票 股东大 席股东 股东
事会 会次数 加董事 加董事 会次数 情 会次数 大会次 大会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况 数 方式
4 4 1 3 0 全 2 2 通讯
部 方式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议前充分阅读,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履职期间,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序 发表独立 发表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号 意见时间 的会议名称 类型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 同意
议案》
1 2023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5 日 九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同意
2 2023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5 日 十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同意
案》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期间均亲自参加或主持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召开的全部会议。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查验,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公司战略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工作,监督保障各项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调查和了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且关注电视、报纸、网络和专业杂志等媒体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以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况。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5、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山东证监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6、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独立董事:孙国茂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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