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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时间:2024-04-28 16:19:41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黄淦雄先生提交的书面提案
函,提请董事会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议案主要内容为:“鉴于雄塑科技独立董事范荣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提升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雄塑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拟选举陈翩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查,黄淦雄先生直接持有雄塑科技5,398.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7%,为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要求,未超出提案规定时限,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案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内容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控股股东黄淦雄先生提
出的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但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翩女士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前述一项临时议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
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10.01 《关于制定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10.02 《关于制定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制定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12.0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2.0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3.00 《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
14.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
案》 的子议案数:2
14.01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

14.02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5.00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1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的议案》
17.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及公开披露。议案 10、12、14 需逐项表决。
(二)独立董事述职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
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
塑科技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
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
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
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传真号码:0757-81868063。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24 年 5 日 10 日(星期五)14:10~14:25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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