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8 16:19:12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超先生、沈荣可先生、夏岩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刘超先生、沈荣可先生、夏岩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