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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20:06:34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
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小明女士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218,000 股,回购款合计人民币804.254 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597,122.06 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25,650,495.5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2,960,863.31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7,310,367.72 元。截至 2023 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4,227,621.23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7,310,367.72 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为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共享经营成果,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488,130,300 股减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 484,877,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4,243,865.00 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不低于 30%。
转入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七)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八)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九)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十)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赞成: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关联监事王学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为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其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开展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经营所需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 383,000 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票据池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 383,000 万元,子公司融资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十七)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
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销售进度,根据项目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川润物联拟向购买该公司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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