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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13 20:03:58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
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和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并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王世斌
非独立董事:王世斌、姜雪、蒋在春、何华强、杨长生
独立董事:沈烈、孙洁、许霞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叶金星
非职工代表监事:叶金星、梁霞
职工代表监事:王宝文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杨长生、独立董事许霞、独立董事沈烈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许霞为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王世斌、独立董事孙洁、独立董事许霞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孙洁为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王世斌、独立董事沈烈、独立董事孙洁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沈烈为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王世斌、董事蒋在春、董事何华强、董事姜雪、独立董事许霞 5 人组成,其中董事长王世斌为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王世斌
副总经理:蒋在春、何华强
董事会秘书:姜雪
财务总监:王奎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
董事会秘书姜雪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叶磊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叶磊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雪、叶磊
联系电话:0719-8306877-8999、0719-8780800-8300
传真:0719-8788070
邮箱:jiang.xue@taixiangshiye.com、ye.lei@taixiangshiye.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 258 号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王世斌先生,1969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至 2015 年 4 月,任十堰市泰祥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至
2021 年 10 月,兼任十堰中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至 2021 年 10
月,兼任十堰中威标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5 月至今,兼任众
远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兼任十堰农商行监事;2015 年 4 月
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长、总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宏马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世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3.90%的股份,通过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9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和姜雪是夫妻关系;股东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世斌。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姜雪女士,1974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至 1996 年,就职于郧阳纺织站;1996 年至 1997 年 6 月,任职于十堰市泰和商
贸公司;1997 年至 2015 年 4 月,任职于十堰市泰祥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2015
年 4 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2019
年 6 月至 2021 年 4 月,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雪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3.89%的股份,通过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6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和姜雪是夫妻关系;股东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世斌。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何华强先生,1976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
工作经历:2015 年 4 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
泰祥股份总经理助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泰祥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83%的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蒋在春先生,1969 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2015 年 4 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铸造部和技术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在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83%的股份,与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杨长生先生,1970 年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2015 年 4 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2014 年至今,任十堰双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监事;1992 年至今,任十堰职教集团学校财经商贸旅游部会计信息化讲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长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沈烈先生,1961 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2006 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从事财务与会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任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2001 年至今,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06 年至今,任湖北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13 年至今,任湖北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2020 年至今,任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2013 年 9 月
至 2019 年 5 月,任湖北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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