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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公告时间:2024-05-17 18:54:04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
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戴扬先生、陈琦胜先生(离任)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审议。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 5、9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2024年5月16日16:00前)即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海霞
联系电话:0755-86665000

联系传真:0755-86117737
电子邮箱:zhengquan@wondershare.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
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624”,投票简称为“万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
位/本人出席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表决意见
目可以
投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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