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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咨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23 16:20:12

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4-059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安二路 2 号 2 幢中设咨询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华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者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525,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59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120,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中设工程咨询
(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 2023 年各项工
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出具了《中设工程咨询
(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监事会 2023 年各项工
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刘志强、罗雄 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雄)》(公 告编号:2024-030)、《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云)》(公告编号:2024- 031)、《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强)》(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的现实经营能力、
未来发展计划,本着务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18,223.21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6,936,050.7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5,285,018.59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
为负,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同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 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 续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 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展现了良好的服务意识与专业能力,并考虑到公司审计事务的延续性,公司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编 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525,4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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