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修订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4-06-14 20:57:56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序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号
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委员
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一名为 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一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应当具备履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应当具备履
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 验。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6 月修订)全文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