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浙江建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建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26 20:38:45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710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建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 债券代码:12710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 转股价格:11.01 元/股
● 转股起止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4 日
●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24 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 亿元。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浙建转债”,债券代码“127102”。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浙建转债”自 2024年 7 月 1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浙建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100,000 万元(1,000 万张)

(二)票面金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
年 1.80%,第六年 2.00%。
(四)债券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T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转股期限起止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11.01 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浙建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12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
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浙建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有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偿还还
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的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确定、调整及修正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当前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0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不得向上修正。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建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1.01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募集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募集: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P0 为调整前
转股价格;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募集价格;k 为每股增发新股或募集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若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类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债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可转债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六、可转债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

浙江建投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