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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28 18:28:43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06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06 月 28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持公司章程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
订《总裁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结算与
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宝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
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

深圳瑞捷相关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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