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08 16:25:48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8 月 2 日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 年 8 月 14 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58.87 万股,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 0.8524%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51 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817 人
6、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2024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8 月 2 日;
2、授予数量:858.87 万股,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 0.8524%;
3、授予价格:11.51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817 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权益数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授予权益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孙家权 董事、总经理 7.64 0.89% 0.0076%
2 段保州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32 0.50% 0.0043%
3 李岗生 财务总监 4.32 0.50% 0.004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814人) 842.59 98.11% 0.8362%
合计 858.87 100.00% 0.8524%
注: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处理。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6%。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①职能部门、生产部门、研发部门: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分值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
95 以上(含 95 分) 100%
90 分以上(含 90 分)-95 分 90%
80 分以上(含 80 分)-90 分 80%
80 分以下(不含 80 分) 0%
②营销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
综合指标达成率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
95%以上(含 95%) 100%
90%以上(含 90%)-95% 90%
80%以上(含 80%)-90% 80%
80%以下(不含 80%) 0%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在公司业绩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指标时,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职能部门、生产部门和研发部门为 80 分及以上、营销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综合指标 达成率 80%及以上的激励对象方可申请当年可解除限售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或部分解除
限售。
三、本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有4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
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8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860名调整至817名;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876.16万股调整至858.87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
公司网站、公告等公示情况一致,本次授予登记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