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同济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8-23 17:23:5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4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7议案三 关于提请选举章海峰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议案四 关于提请选举朱纪南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2024 年 8 月 30 日——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务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要求发言的,应当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八、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九、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月 3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月 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上海市彰武路 50 号同济君禧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余翔先生
出席人员: 1、股东及授权代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议 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大会秘书处报告到会股东、股东代理人人数及股份总数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大会议案
1.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选举章海峰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选举朱纪南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投票表决
1、大会秘书处第二次报告到会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股份总数。
2、推选监票人。
3、股东现场投票表决。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大会休会。
六、报告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议案一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计划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册发行债券的禁止性情形,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公司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
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最终注册规模以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收到的同意注册许可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股权投资、基金出资及置换上述用途的历史自筹资金出资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用途,最终募集资金用途安排以收到的同意注册许可文件和债券发行公告文件为准。
(四)发行方式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资本市场环境,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七)债券期限
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
(八)公司资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及债券本息偿付违约的情况。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持续中的影响本次债券发行的严重违约行为。
(九)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三、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债券注册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3、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中介机构;
4、就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制定、修订、签署、执行与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其他与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有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月 30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
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
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 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
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 ……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项提案提出。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提案提出。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独
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事的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