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5 15:31:5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末无对外担保余额。
独立董事: 王雁 詹桂宝 鲁文华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