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5:55:54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清金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
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海虾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内审负责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杨海虾简历
杨海虾,女,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汉族,党员,中级会计师。2010 年 3 月-2013 年 3 月,任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部会计;2013 年 4 月-2017 年 5 月,任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高
级会计;2017 年 6 月-2024 年 8 月,任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总会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海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