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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华联控股关于与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16:05:06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是基于双方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本协议下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以签署正式协议为准;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协议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战略合作背景及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良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共同开发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及减排固碳生态价值链业务,开创农业碳中和价值实现新模式。
公司将围绕设施农业、碳汇农业发展思路,加强与四良科技紧密合作,本着四良科技承接、负责的入库项目“出库一个发展一个,出库一批发展一批”原则,双方拟在全国范围内着力打造一批零碳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项目。
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家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K9L72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111.111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21 日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2 号楼 3 层 302 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化肥、食用农产品、机械设备、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花卉;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龚泽民与四良科技及其实控人于家伊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四良科技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4.履约能力分析
四良科技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四良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
5.四良科技实控人于家伊情况
于家伊女士,现任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正高研究员,北京市劳动模范,中国专利金奖、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兼任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副会长、健康土壤分会秘书长,中关村生态乡村创新服务联盟理事长。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与方式
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子公司开放经双方协商认同的零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此公司作为农业碳汇项目开发服务商,充分发挥其母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工程项
日管理优势、资金优势及资本市场融资优势;乙方作为技术支持和运营服务商,充分发挥其专精特新企业的技术优势、新质生产力资源整合能力、政策创新示范能力,在农业碳汇领域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双方结成联合体积极推进合作项目的落地。
甲方聘请四良科技董事长于家伊女士为首席专家,为其在零碳农业及生态碳汇领域的新业务拓展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和建议。
1.零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工程建设方面
(1)甲方指定的子公司负责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中土肥水相关的专业工程建设,乙方协助甲方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通过项目工程验收。
(2)乙方负责相应的工程技术支持,提供技术包和产品包,派驻工程技术人员等,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涉及的专利技术授权、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项目情况另行约定。
2.零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农业碳汇开发与收储
(1)甲方指定的子公司负责零碳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碳汇项目开发,并遵循市场规则对项目产生的碳汇进行优先收储。
(2)乙方负责零碳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碳汇项目的运营管理,引入资源进行碳汇项目开发、碳汇量化报告等,遵循市场规则协助甲方完成生态碳汇资产的收储。
3.农业减排固碳工程技术开发合作
甲方指定的子公司根据拓展项目的需求,委托乙方开展零碳现代农业产业园可行性研究、相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农业减排固碳方法学标准、碳汇资产数据入表等课题研究,对甲方承接的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
4.生态碳汇的确权,收储及销售
(1)2023 年 6 月,四良科技与北京绿色交易所签署《农业减排固碳量化及价
值评估协议》,双方共同开展农业减排固碳项目自愿减排量的量化及价值评估工作,共同探索农业减排固碳资源生态价值的量化交易机制。
(2)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通过中关村生态乡村创新服务联盟平台,拟将国内有机种植及采取减排固碳措施的种植企业产生的生态碳汇进行开发和确权,协助甲方完成生态碳汇的收储工作,并集合企业碳中和、ESG 责任等需求协助甲方开展碳汇资产的销售工作。
(三)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战略合作关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存续 5 年,即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9 年 8 月 31 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业为房地产,正在推进“地产保稳定,转型促发展”战略,有转型诉求,目前产业转型主要关注新能源、新科技、新材料和碳中和方面。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共同开发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及减排固碳生态价值链业务,开创农业碳中和价值实现新模式,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
本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是基于双方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本协议下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以签署正式协议为准;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协议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签署相关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华联控股与四良科技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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