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4-08-30 15:57:44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4年半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和《公司关于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1、关于短期投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公司自有资金充裕且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含在初始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内)。投资品种限于债券、基金、理财产品、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申购新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以上投资品种均不含证券衍生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6)。
2、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类)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产配置状况和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拟对公司持有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本次处置总金额以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为限。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
二、2024 年半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证券 证券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 会计计量 期初账面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本期购买 本期出售 报告期 期末账面 会计核算 资金
品种 代码 成本 模式 价值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金额 金额 损益 价值 科目 来源
境内外 000776 广发证券 13,124.49 公允价值 23,095.21 -3,426.30 6,544.42 0.00 0.00 484.85 19,668.91 交易性 自有
股票 计量 金融资产 资金
境内外 601211 国泰君安 6,570.03 公允价值 67,520.23 -6,035.07 54,915.13 0.00 0.00 1,815.06 61,485.16 交易性 自有
股票 计量 金融资产 资金
境内外 03698 徽商银行 7,870.00 公允价值 15,353.54 7,788.73 0.00 0.00 1,043.71 15,658.73 其他权益 自有
股票 计量 305.18 工具投资 资金
境内外 603189 网达软件 2,200.00 公允价值 4,257.60 -1,632.00 425.60 0.00 0.00 24.00 2,625.60 交易性金 自有
股票 计量 融资产 资金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770.00 -- 770.00 0.00 0.00 21,280.00 21,384.13 54.13 720.00 -- --
合计 30,534.52 -- 110,996.59 -10,788.19 69,673.87 21,280.00 21,384.13 3,421.76 100,158.39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2024 年 04 月 21 日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大会公告披 2024 年 05 月 28 日
露日期(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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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公司投资理财行为,防范投资理财风险。
上述持有的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徽商银行、网达软件股票均为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不属于报告期内新增的情形。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在持有期间股票价格波动所致,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四、公司董事会核查情况
经过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要求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未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