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传媒: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09-10 16:41:53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 年 9 月 20 日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14:30
会议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 177 号浙版传媒公司大楼十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程为民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4年9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会股东代理人表决时,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共审议 4 项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请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在会议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5.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有效表决票。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三、会议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按时进入指定会场。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统计情况之后到场的股东,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建议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3.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随意走动和喧哗,不无故退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会议秩序和安全。
4.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汇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
素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282 万元(财务审计费用 252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30 万元),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9 月 20 日
附件: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3 年 12 月31 日,中汇事务所合伙人(股东)103 人,注册会计师 70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108,764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494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4 次和纪律处分0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
项目组 何时成 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 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上市公 本所执业 公司提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会计师 司审计 供审计 情况
服务
项目 李虹 2003年 2002年 2003年7月 2022年 签署上市公司5家
合伙人
签字注册 徐一鸣 2016年 2014年 2016年12月 2022年 签署上市公司4家
会计师
质量控制 许菊萍 2002年 2000年 2002年5月 2022年 复核上市公司14家
复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
素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282 万元(财务审计费用 252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30 万元),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9 月 20 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在此,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与规范运作做出突出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感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人组成,其中6人为非独立董事。经控股股东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为民、芮宏、施扬、董立国、叶国斌、张建江6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全体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职期限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9 月 20 日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经届满。在此,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科学发展与规范运作做出突出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感谢。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