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9 18:06:46
证券代码: 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74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 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9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
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会议室(地址: 青岛市
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软件园 2 号楼 20 层)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敬茂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472,3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870,02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602,325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70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49,4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2,42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8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97,02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3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6,385,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09%;
反对 7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18%;弃权 13,60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7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862,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8.2382%;反对 7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4870%;
弃权 1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31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1029%;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5533%;弃权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43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6.6912%;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0409%;
弃权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68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6,347,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65%;
反对 6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78%;弃权 64,10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5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824,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7.4684%;反对 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365%;
弃权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9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6,341,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06%;
反对 7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174%;弃权 51,80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2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818,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7.3512%;反对 7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6022%;
弃权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4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赵小雷、蒋成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