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0 17:54:12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颖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周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3573480
传真:0512—63552272
邮箱:tzzgx@jsessh.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 289 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周颖,女,1993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2020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职于德邦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2024 年 3 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周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