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3 18:14:38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5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帆医药”)于近日办理完成了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 号)核准,亿帆医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17.6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80,500.00 万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3,625.55 万元(含税),及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 590.87 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76,283.5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7 日
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 年 8 月、2018 年 6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申
万宏源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 注
亿帆医药 平安银行杭州临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15000089347699 本次注销
亿帆制药 中国民生银行肥西支行 654000866 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3日召 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胰岛素类似物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 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 销后,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随之终止。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专用账户销 户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