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让方)
公告时间:2024-09-24 17:34:44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让方)
上市公司名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正时尚 股票代码:6038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郑安政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蒲歧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郑安坤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蒲歧镇***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一致行动人:郑安杰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一致行动人: 金素芬(金素芬为财通证券资管智汇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财通资管计划”)唯一受益人,其与郑安政为夫妻关系)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一致行动人:陈克川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一致行动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含笑路 80 号金鹰大厦 A 楼 1104A 室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正时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正时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及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动报告书(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郑安政、郑安坤
安正时尚、公司、上市公
指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郑 安 政 将 其 持 有 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11,976,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王海燕,郑安坤将
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025,000 股(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6%)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给王海燕。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转让
公司股份 23,001,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5.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郑安政、郑安坤、郑安杰、陈克川、金素芬、
指
致行动人 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 15 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姓名 郑安政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31963***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蒲歧镇***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
否
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姓名 郑安坤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31972***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蒲歧镇***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
否
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安政、郑安坤与金素芬(金素芬为财通证券资管智汇 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唯一受益人,其与郑安政为夫妻关系)、郑安杰、陈克川、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郑秀萍、陈泓轩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份额持有人,陈泓轩系陈克川与郑秀萍夫妇之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
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郑安政先生出于个人资产规划原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976,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转让给王海燕女士,郑安坤先生出于个人资产规划原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0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6%)转让给王海燕女士。转让方合计转让公司股份 23,001,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76%。
二、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减少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其减持比例分别不高于其个人名下上一年度末持股总数的 25%,且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海燕女士于2024年9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郑安政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976,365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以 3.9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海燕女士,转让总 价款为 4,730.66 万元;郑安坤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 11,0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6%)以 3.95 元/股的价格转
让给王海燕女士,转让总价款为 4,354.88 万元。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转让公司 股份 23,001,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76%。
本次转让完成后,郑安政先生持有公司 29.61%的股份,郑安坤先生持有公
司8.29%股份。王海燕女士持有公司 5.76%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郑安政 130,165,218 32.61 118,188,853 29.61
陈克川 41,406,300 10.37 41,406,300 10.37
郑安坤 44,100,000 11.05 33,075,000 8.29
郑安杰 27,048,000 6.78 27,048,000 6.78
财通证券资管
-金素芬-财
通证券资管智 21,000,000 5.26 21,000,000 5.26
汇 99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阿杏海洋星 1
20,800,000 5.21 20,800,000 5.21
号基金
合计 284,519,518 71.27 261,518,153 65.51
注:
1. 上述表内合计值若与各分项累计计算值有差异,为合计值取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下同);
2. 财通证券资管-金素芬-财通证券资管智汇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
由金素芬单独出资设立并为该资管计划的唯一受益人,金素芬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系夫妻关系,二人签署了关于该资管计划的《一致行动协议》;
3. 郑秀萍、陈泓轩为阿杏海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