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5 19:52:10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55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
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资产使用寿命。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资产的使用状况,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等进行复核,公司房屋建筑类资产结实耐用,实际使用年限远大于 20 年,能够满足长期使用的需求。基于此情况,为了进一步夯实资产价值,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与
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根据新的信息、经验积累及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将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由 20 年调整为 20至 50 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 20 年,残值率 5%。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 20-50 年,残值率 5%。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50 5.00 1.90-4.75
(四)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净资产及
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减少 577.48 万元,净利润将增加 453.5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约占公司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利润的 1.83%,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