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9-27 17:49:30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8 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会进行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的表决,应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在两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因本次股东会拟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且只有一名候选人,故不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4-022),以及公司将不迟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
见公司发布的 H 股股东会通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57 中国石油 2024/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至 16 时,
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8 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 A 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 A 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至 16 时,
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的复印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要求见下文)。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 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
件原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8 时 30 分前至股东会召开地点办理
进场登记。
(三)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如书面授权委托书由委任者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此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四) A 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及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
(五)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见附件一),应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星期
四)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邮箱:ir@petrochina.com.cn)或传真方式(传真:(8610)62099557)交回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
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中国石油大厦 C 座 0612 室(邮政编码 100007)。
六、 其他事项
(一) 公司联系方式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中国石油大厦 C 座 0612 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8610)5998 2622
传 真:(8610)6209 9557
电子邮箱:ir@petrochina.com.cn
(二) 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天,股东(亲自或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 于本通知之日,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侯启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段良伟先生及谢军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及张道伟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蔡金勇先生、蒋小明先生、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及何敬麟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附件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附件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601857)
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或该日之前以专
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邮箱:ir@petrochina.com.cn)或传真方式(传
真:(8610)6209 9557)交回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东城
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中国石油大厦 C 座 0612室(邮政编码 100007)。
3、 如股东拟在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
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
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
点的股东均能在股东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COMPANY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