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7 15:32:08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4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基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2023 年 3 月 31 日开始实施,《到境外上
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同时废止,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结合公司规范运作的实践,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本公司章程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第一条
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 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地址:中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 公司的法定地址:中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化工区 业开发区化工区
邮政编码:255005 邮政编码:255005
电话:(0533)2184223
传真:(0533)2287508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第七条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 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权利
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 第八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 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 张。
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 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 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机构申请仲裁。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
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
代发薪水。
第九条 第九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并以出资额为限对所资,并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经 投资公司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根据 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从其
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公司法》运作。 规定。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
可以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公司法》运作。
第十条 第十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
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有权筹集 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有权筹集资金或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公司 资金或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公司亦有权为任何第三者提供担保。惟公司行使上述 亦有权为任何第三者提供担保。
权力时,不应损害或废除任何类别股东的权利。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批发、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西药、化工原料、零售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兽用药品、 固体饮料、兽用药品、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 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批发、零售中药材、培训;批发零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批发兼零售 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类)、隐形眼镜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类)、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母婴用品、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洗涤用品、母婴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品、洗涤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 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销售化学原料药、化工货、初级农产品、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进出 产品、化学试剂、医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含危口业务;化学原料药、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医 险、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务;电商代运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务;电商代运营。 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可以向境内投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公司可以依
资人和境外投资人发行股票。 法向境内投资人和境外投资人发行股票。
前款所称境外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人;境内投
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除前述地区以外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人。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 公司向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称为称为内资股。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 内资股(A 股)。公司向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购的股份,称为外资股。内资股在境内上市的, 的股份,称为外资股。内资股在境内上市的,称称为上市内资股。外资股在境外上市的,称为境 为上市内资股。外资股在境外上市的,称为境外
外上市外资股。 上市外资股(H 股)。
第二十一条 删除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经国
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分
别发行的实施安排。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分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
内资股的计划,可以自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之
日起 15 个月内分别实施。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发行计划确定的股份总数内,分别发行境 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应当分别一次募足; 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发行的 H 股股份可以按照上有特殊情况不能一次募足的,经国务院证券委员 市地法律和证券登记存管的惯例,主要在香港中
会批准,也可以分次发行。 央结算有限公司属下的受托代管公司存管,亦可
公司发行的内资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由股东以个人名义持有。
司集中存管。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按本章
程第四十条规定存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按照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
的有关规定批准增加资本。 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公司增加资本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增加资本:
(一)向非特定投资人募集新股;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新股;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