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8 19:14:04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4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6,100,32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8676%,可
交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6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股 董事、监事、 本次解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尚未解除
序号 股东姓名或 股东、实际 高级管理人 限售原 限售登记 限售股数 限售的股
名称 控制人或其 员任职情况 因 股票数量 占公司总 票数量
一致行动人 股本比例
南京灿能企
1 业管理咨询 是 - E 5,068,257 5.6246% 9,507,243
有限公司
2 章晓敏 是 董事长 A 3,610,657 4.0070% 10,831,974
董事兼总经
3 林宇 是 A 2,407,081 2.6713% 7,221,244
理
4 金耘岭 是 董事 A 2,406,020 2.6701% 7,218,060
5 朱伟立 否 董事 A 959,832 1.0652% 2,879,497
6 姚东方 否 副总经理 A 505,933 0.5615% 1,517,801
7 师魁 否 监事会主席 A 413,906 0.4593% 1,241,718
董事会秘书
8 翟宁 否 A 347,283 0.3854% 1,041,850
兼副总经理
9 田曙光 否 监事 A 279,054 0.3097% 837,163
10 刘静 否 财务负责人 A 102,304 0.1135% 306,912
合计 — 16,100,327 17.8676% 42,603,462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44,594,776 49.4897%
1、高管股份 36,007,257 39.9595%
2、个人或基金 0 0%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9,507,243 10.5508%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
5、其他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45,514,500 50.5103%
总股本 90,109,276 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
售股份
在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
程中,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十名股东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中包括如下承诺: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条承诺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触发了前述承诺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的十名股东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自 2023
年 6 月 9 日法定限售期届满后,将转为自愿限售,限售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上市时间已届满 18 个月,目前限售期已满,不存在其他约定及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
(三)《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