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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9 19:44:05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4-05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近日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冻结到期,前期被轮候的
股份冻结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情况
(一)股份冻结到期情况
2021 年 9 月 30 日,永裕投资持有的 800 万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
民法院司法冻结,期限三年,冻结到期日为 2024 年 9 月 29 日。相关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被冻结的 800 万股公司股份冻
结期限已满,根据相关程序解除冻结关系,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是否为控 解除司法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司法冻结 解除司法 执行人
名称 股股东 结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冻结日期
永裕 2021 年 09 2024 年 9 北京市第
投资 是 8,000,000 24.09% 2.16% 月 30 日 月 30 日 三中级人
民法院
(二)轮候冻结生效情况
2023 年 1 月 10 日,永裕投资持有的 800 万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
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 36 个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上述于 2021 年9 月 30 日被冻结的 800 万股公司股份冻结到期且解除冻结关
系后,控股股东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被轮候冻结的 800 万股公司股份冻结生效,
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是否为控 轮候冻结生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轮候冻结 到期日 执行人
名称 股股东 效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生效日期
永裕 2024 年 09 2027 年 9 北京市第
投资 是 8,000,000 24.09% 2.16% 月 30 日 月 29 日 四中级人
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永裕投资及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司法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冻结及轮候 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冻结数量
永裕投资 33,213,953 8.98% 8,000,000 0 24.09% 2.16%
松径投资 13,674,837 3.70% 0 0 0 0
合计 46,888,790 12.68% 8,000,000 0 17.06% 2.16%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永
裕投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保龄宝股份 8,000,000 股目前已被司法冻结、轮
候冻结共计 3 次,其中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8,000,000 股,被山
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司法轮候冻结
8,000,000 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不涉及股东新增冻结,
系前期股份冻结到期情况下的正常程序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2.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
预披露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2024 年 8 月 21 日披
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松径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受让永裕投资持有的保龄宝13,674,83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70%。
本次永裕投资部分股份冻结到期及轮候冻结生效不会影响控股股东继续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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