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15 18:34:4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负责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威唐工业新增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斯堪尼威唐冲压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斯堪尼威唐”)预计将发生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 1,044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等资产预计金额不超过827万元人民币,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预计年租赁金额不超过217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 主营业务 注册 注册
资本 地址
斯堪尼威唐冲压 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批发、零售,商品进 900 万元 江苏省
技术(无锡)有 出口。合资公司的上述具体经营范围以市监局核 人民币 无锡市
限公司 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唐汽车冲压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拟与斯堪尼亚制造(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堪尼亚”)合资设立斯堪尼威唐,根据拟签订股东协议之治理结构的相关条款,斯堪尼威唐属于子公司威唐冲压与斯堪尼
亚的合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斯堪尼威唐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向斯堪尼威唐出售设备等资产,预计金额不超过 827 万元人民币。
2、公司拟向斯堪尼威唐提供房屋租赁服务,预计年租赁金额不超过 217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事项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斯堪尼威唐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充分利用双方资源,提升整体效益,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也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威唐工业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关联方基本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威唐工业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国金证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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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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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任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