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6 20:17:32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4-107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秦蓉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实际出席持有人98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1,520,200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2.00%(总份额包含预留份额)。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1,520,2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选举伏艳、龚晓华、周琼为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伏艳、龚晓华、周琼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1,520,2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日,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伏艳为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 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到期清算、提前终止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或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520,2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