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更新稿)
公告时间:2024-10-17 16:53:3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次更新稿)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立科技
股票代码:3010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阳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王梨园居委会204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黄编村高园街8号
权益变动性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不变
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七节 一致行动人声明...... 16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7
附表...... 1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华立科技 指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阳 指 宿迁阳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优管理
一致行动人/受让方 指 苏永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二次更新稿)》
阳优管理向苏永益协议转让其持有华立科技首
发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34,600股,占华立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技总股本5.00%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两名股东
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比
例保持不变。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本报告 书中部分合计数 与各明细数直接 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宿迁阳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3589502520R
法定代表人 苏永益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2 年 1 月 5 日
注册地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王梨园居委会 204 室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
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苏永益 90.00
2 苏漫丽 10.00
合计 100.00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苏永益
职务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是,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苏永益先生持有阳优管理90%股权,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阳优管理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阳优管理与苏永益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阳优管理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为一致行动人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仅涉及一致行动人股东内部持股结构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公司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8,5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
(二)2024年7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阳优管理与其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阳优管理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苏永益先生转让其持有公司的7,08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股份转让价格为11.23元/股,转让价款共计79,558,710.40元。
2024年8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阳优管理与其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阳优管理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苏永益先生转让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7,08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调整为7,334,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转让价格由11.23元/股调整为10.84元/股,转让价款由人民币79,558,710.40元调整为人民币79,507,064.00元。
2024年10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阳优管理与其一致行动人苏永益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阳优管理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苏永益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334,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支付安排由股份过户后12个月内支付完毕转让款调整为股份过户后1个月内支付完毕转让款。
除上述修订外,《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其他约定仍然有效,各方仍应按《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他条款执行。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阳优管理和苏永益先生内部的持股结构发生变化,但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551,400 5.83% 1,216,800 0.83%
阳优管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51,400 5.83% 1,216,800 0.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 7,334,600 5.00%
苏永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7,334,600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 8,551,400 5.83% 8,551,400 5.83%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协议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宿迁阳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苏永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