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8 18:50:42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5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5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风险投资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出具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而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