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2 16:14:10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告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相关情况,公司监事会将作出适当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劳务合同、激励对象于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国内业务条线的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