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7:51:29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4-06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财务资助情况:被资助对象为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常州君德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德实业”);财务资助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4,880万元;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 LPR,在财务资助期限内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 LPR 进行调整;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黑牡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尚未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实施情况,须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向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对外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房地产”)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拟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绿都房地产拟向少数股东君德实业按其所持有的 49%的股权比例提供为期不超过 24 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4,880 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 LPR,在财务资助期限内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每月公布的 LPR 进行调整;同时,其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 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7,120 万元财务资助。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967067053
注册地: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路 168 号绿都万和城三区 28-402
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通江南路 88 号新城国际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李芝玲
注册资本:44,444.4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对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行业、生物化工的投资;电子通信的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投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州新城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90%,常州新城亿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
关系说明:君德实业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 49%股权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君德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1,466.32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8,820.00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32,646.32 万元;2023 年
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23%。
(未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君德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5,208.41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2,562.08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32,646.33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8.65%。(未经审计)
君德实业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绿都房地产已向君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8,820 万元,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绿都房地产目前尚未就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签订协议,为保证上述事项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
要,在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880 万元、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 LPR(在财务资助期限内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 LPR 进行调整)、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绿都房地产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君德实业经营正常,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尚未偿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绿都房地产向君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且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尚未偿还的财务资助余
额,故绿都房地产向君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被资助对象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141,840.51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08%;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