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0-25 16:29:5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吕岩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与会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将明豪科技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操作具有公允性,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 正文,为浙江明牌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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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岩 林明波 潘志坚
202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