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平煤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7:18:18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10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9 人,实际表决监事 9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4 年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